※ 引述《bvc123 (幸福是什麼)》之銘言:
: 報載考績法修正草案訂定丙等相關規定有違憲之虞一事,銓敘部表示:司法院釋字
: 第243、298、491、583等號解釋,均肯認懲戒及懲處併存之雙軌制,是考績法規範具懲戒
: 性質之處分,尚非憲法所不許。又考績考列丙等之11款要件及有關規定,俱於考績法明
: 定,法意甚明,並非難以理解,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及明確性,亦無違司法院釋字第483
: 號、第491號解釋意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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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明明是在說你那條強制三趴考丙的規定不符合法律明確性,
你卻在鬼扯說你另外一條明定考績丙等條件的條文符合明確性,
你是看不懂中國字,還是故意「呷人夠夠?」
如果你是要「官逼民反」,製造恐懼,激怒我們這些被你迫害的人,
那我承認你做得真的很成功,直可比美納粹德國!
納粹德國在屠殺天生有殘疾的兒童的時候,
所持的理由也是「優生學」、「這樣子對國家大多數人民有利」,
多麼冠冕堂皇,多麼像你現在提的「強制淘汰考績最後三趴的人」!
當今皇上應該給你個特優,直升為繼任中華帝國元首人選,
這條滿清宮廷路,你們兩位老人家走得真的很有聲有色!
我等著看你們2012還要再拿什麼來講?
是「公務人員,你們的老朋友,小馬哥又來了!」嗎?
ps.順帶一提,馬關兩位老人家那條「乙等停跳年功俸」可是完全沒有違憲的疑慮!
就算你逃得了丙等,卻絕對逃不了這一條,還心存幻想的人就醒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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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報載考績法修正草案訂定丙等相關規定有違憲之虞一事,銓敘部表示:司法院釋字
: 第243、298、491、583等號解釋,均肯認懲戒及懲處併存之雙軌制,是考績法規範具懲戒
: 性質之處分,尚非憲法所不許。又考績考列丙等之11款要件及有關規定,俱於考績法明
: 定,法意甚明,並非難以理解,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及明確性,亦無違司法院釋字第483
: 號、第491號解釋意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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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明明是在說你那條強制三趴考丙的規定不符合法律明確性,
你卻在鬼扯說你另外一條明定考績丙等條件的條文符合明確性,
你是看不懂中國字,還是故意「呷人夠夠?」
如果你是要「官逼民反」,製造恐懼,激怒我們這些被你迫害的人,
那我承認你做得真的很成功,直可比美納粹德國!
納粹德國在屠殺天生有殘疾的兒童的時候,
所持的理由也是「優生學」、「這樣子對國家大多數人民有利」,
多麼冠冕堂皇,多麼像你現在提的「強制淘汰考績最後三趴的人」!
當今皇上應該給你個特優,直升為繼任中華帝國元首人選,
這條滿清宮廷路,你們兩位老人家走得真的很有聲有色!
我等著看你們2012還要再拿什麼來講?
是「公務人員,你們的老朋友,小馬哥又來了!」嗎?
ps.順帶一提,馬關兩位老人家那條「乙等停跳年功俸」可是完全沒有違憲的疑慮!
就算你逃得了丙等,卻絕對逃不了這一條,還心存幻想的人就醒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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